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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专题:

北京自考转考自导手册

北京自考转考即考籍转移,分为转出和转入。就北京而言,转入是指考生离开外省到北京参加考试,将外地合格成绩转入北京。转出是指考生离开北京到外省市参加考试,将北京合格成绩转到外地。无论转出还是转入都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。

北京自考加分政策

北京自考-转考办理入口

    北京市自学考试的转考手续(包括考籍转入、转出)均实行网上办理,网址为:zikao.bjeea.cn(自考业务大厅),考生登录“个人中心”后,在左侧“业务办理”中选择“考籍业务办理”进行申请。

北京自考-转考办理时间

    转出受理时间: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;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办理

    转入受理时间: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;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办理。

北京自考-转考受理材料

    跨省转出材料:转出地准考证(北京市市)、转入地准考证(接受地)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。

    跨省转入材料:准考证(北京市)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。

北京自考-办理手续

    自考转考转出手续:
    (1)考生持准考证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市(本市)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,填写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一式三份。
    (2)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,在考生填写的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,加盖市自考办公章。
    (3)转出市自考办将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两份及考生原始《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》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。
    (4)考办开具《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》,并在考生填写的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,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。
    (5)省自考办将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一份及考生原始《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》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。

    自考转考转入手续:
    (1)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、转考成绩证明、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,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,填写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一式三份。
    (2)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,并在考生填写的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。
    (3)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,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。
    (4)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。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,由考生妥善保存,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。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: (1)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; (2)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《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》。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,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,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。
    (5)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,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一份于每年5月、11月报省自考办,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,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。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《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》,进行考籍变更。

北京自考-转考最新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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